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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搞好招标工作的策略和技巧
作者:刘永海 来源:中国科技信息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09-1-7 10:57:29
  现阶段我国建筑市场的状况是供大于求,所谓供,主要是施工企业(承包商),其它还有勘察设计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等等;求就是建设项目的投资者(也称为建设单位或业主)。除了某些特殊的工程项目外,基本上是一个买方市场。也就是说,业主可以有很大的选择余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占据比较有利的地位。但是,业主有一个很大的不利因素,对于建筑市场的了解远远不如施工企业(承包商)全面、详细,也就是所谓的信息不对称。当然,这可以通过聘请专业人员,或者委托专业咨询、监理机构等方法来弥补。

  而施工企业(承包商)正是要凭借自己的专业优势,利用自己掌握的技术和信息,与业主周旋较量,努力为自己争取最有利的合同地位和最大的利润。

  根据我国现阶段建筑市场的特点,本文仅讨论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发包的有关问题和对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以及业主的根本利益,绝大多数工程项目都要实行招标发包。它是业主选择承包商的最佳方式之一。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此外,还有邀请议标,但是这不属于法定的招标行为。

  招标工作的主要程序为:

  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编制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开标→评标→选择中标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招标发包工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联合颁发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及各省、市、地的有关法规执行。笔者想就其中的某些具体问题逐一论述。

  一、 发布招标公告:

  业主可以通过公众传媒,如报纸、专业期刊、信息网络等向不特定的施工承包商发布工程招标信息。如果是邀请招标,则向经过选择的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信,要注意不得少于三家。

  业主应该根据项目的施工技术要求和难度,以及自身的情况确定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不宜提出过高的要求,以免限制那些中小承包商投标,造成报价抬高。

  在选择投标单位时,可以考虑那些目前在建项目不多,施工任务不饱满的承包商,以及初次进入本地、急于开拓新的建筑市场、树立企业形象的承包商。这样,降低投标报价的可能性会大一些。但是要特别注意考察他们的履约能力和保证措施,并且在承包合同中安排相应的担保条款。

  二、 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一般包括工程情况综合说明、招标范围和要求、设计文件和图纸、主要合同条款、评标办法等主要内容。除了常规内容,业主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该重点考虑确定和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发包形式:

  业主首先要考虑是与一个承包商签订总的施工承包合同,还是将部分专业工程划出,分别与各个专业承包商签订合同。

  如果一个投资项目很大,其中有许多复杂的专业项目,而自己的专业管理能力又不够强,则应该考虑选择总承包的形式。这样做,可能会使总投资难以压下来,但是可以避免各专业之间协调配合不当,造成返工浪费,工期延误等风险。

  反之,若专业不多,且多为常规项目,则可以考虑由业主直接与各专业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这样有利于业主控制总投资。也还可以考虑以补偿给主要承包商一笔管理费的形式,将协调配合的责任转移给主要承包商。

  业主在需要对大型工程项目划分标段时要注意,标段划分不宜太小,这样会增加业主的管理成本。标段大小应与承包商大小成正相关的关系。

  (二)、合同价格形式:

  业主其次要考虑承包价格的确定方式,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一般常采用固定合同总价、固定合同单价、可调合同价等三种价格形式。

  一般来说,如果项目的施工周期不太长,施工图纸详细齐全,预计可能出现的设计变更比较少,可以选择固定合同总价的形式,这样业主能够尽早地控制投资。此时要特别注意控制不可预见费的确定和使用。

  如果项目的设计深度不够,工程量可能会有比较大的出入,预计会出现许多设计变更,就应该选择固定合同单价的形式。此时要注意如果工程量变化太大,就可能需要改变施工方法,从而引起单价比较大的变化,也就有可能需要重新调整合同单价。

  如果预计在项目施工周期内会出现物价,特别是建筑材料和安装设备较大幅度的涨跌,则只能采用可调合同价的形式。因为,涨幅太大,承包商将不能承受,致使其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致使建筑质量低劣,使用安全得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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