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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宅工程每500平方米设一个消火栓
作者:蒋铮、成…  文章来源:羊城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5/13 15:19:01  文章录入:21cpmzhang  责任编辑:21cpmzhang

  本报讯 羊城晚报记者蒋铮,通讯员成乡伟、田伟松报道:记者日前获悉,市城乡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住宅工程每500平方米设1个消火栓。

  《通知》规定,住宅和厂房工程每层应设有消火栓。在保证通道畅通的条件下,住宅工程每500平方米设1个消火栓;厂房工程每800平方米设1个消火栓;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不小于20立方米,水池深度均应不低于1.2米,消防水池的水位应定期检查,水量应有保证,消防水池内泥沙、杂物应及时清理。

  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和在建高层建筑的各个楼层,应在明显和方便取用的地方配置适当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沙袋等消防器材,并指定专人负责保养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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